山东师大党字〔2005〕1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03年,学校对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新一轮聘任调整,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进行届中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准确地评价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着眼于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层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努力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范围
全校所有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中层干部包括机关部处室和学校各直属单位的正、副处级干部,院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系、所的正职。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新一轮聘任以来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建设、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特别是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方法、程序
(一)书面述职。各中层领导班子和任职一年以上的中层干部都要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一般控制在2000字左右。
(二)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填写民主测评表的形式进行评议。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正处级干部在学校召开的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上评议。对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副处级干部的评议,采取在一定范围内通讯评议的方式进行。
院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系、所的正职,在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范围内进行评议。
各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时参加评议的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90%以上。
对中层领导班子的总体评议分为“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三个等次。对中层干部的评议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三)组织考察。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及平时群众的反映,党委有重点地对有关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深入考察了解,力求准确客观地评价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
(四)结果反馈。以适当形式将考核考察结果反馈各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反馈既要肯定优点、成绩,又要指出缺点、不足。对工作表现出色、政绩突出的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表扬;对工作没有起色、群众反映较差的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要提出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或进行调整、解聘直至免职。
五、时间安排
6月15日前,有关干部完成书面述职报告,并交组织部。6月25日前,完成民主评议工作。整个考核工作本学期内基本完成。
六、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全校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设高素质、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的高度,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正确的态度,积极参与,认真对待本次考核工作。
(三)中层干部书面述职报告,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客观、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自己的工作,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总结要突出重点,力戒空话、套话。要把考核工作变成接受教育、提高认识的过程。
(四)各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顾全大局,服从党委的统一安排,坚守工作岗位,严守组织纪律。参与考核工作的同志要严明纪律,严格保密,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认真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搞好。
中共亚星管理平台入口委员会
200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