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更加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师大党字〔2005〕1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任职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6年下半年中层领导班子换届调整中新提拔、至今试用期已满的处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对试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评建中的思想认识、精神状态、落实力度、协调能力、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情况。
三、考核时间和考核办法
2007年11月10日前,由干部本人对试用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总结,并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此表可从组织部网页上下载)。11月中下旬,视被考核对象所在部门、单位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党委对试用期满干部分别提出正式任用、延长试用期、免除试用期职务等意见。对考核称职的,提出正式任用意见,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由党委组织部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不再另发任职通知;对工作不努力、实绩一般,群众意见较大的,延长试用期,并下发书面通知;对存在问题较多、确实不胜任工作的,免除试用职务,按试用前职级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五、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亚星管理平台入口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表》
党委组织部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