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09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新生党员,应在9月15日前,接转组织关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指派专人统一负责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保管和催缴工作。
二、新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须持有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出具的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外省考生的介绍信抬头填写“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省内考生的介绍信抬头填写“亚星管理平台入口党委组织部”。对不符合规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缺一者,学校暂不予接收,待符合要求后再予以转接。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及时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根据审查情况提出是否确认其党员资格的报告。审查报告与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一并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的基础上,组织部进行复审,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组织关系,有关党总支及时将其编入相应党支部进行管理。
四、对党员档案审查不合格,或缺少组织关系介绍信,或缺少党员档案的,学校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以至组织处理。
五、关于档案审查内容:
1、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包括:入党志愿书、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组织推荐意见、入党申请书、父母的政审材料、党校培训记录、思想汇报等。以上材料不全的档案,应及时与原单位取得联系,予以补充。
2、审查档案材料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真实,有无空缺、涂改、错填以及造假现象等。
3、审查发展党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属异地培养发展;发展主体是否具有吸收预备党员资格;培养期、入党人年龄是否符合规定等。
六、及时、准确地做好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档案材料审核工作,事关学生党员队伍建设,事关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严格审核。组织部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凡因审查不严或处理不当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组织部
二00九年九月一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2009级新生党员登记表》
附件